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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泽敏律师2008年大事记

邓泽敏参加了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组织的“致公党中央提案工作座谈会”

   2008年1月28日上午,邓泽敏律师与何志才作为中国致公党中央“法制研究会”委员,应邀参加了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组织的“致公党中央提案工作座谈会”,并就致公党中央2008年拟提交全国政协大会的发言和提案情况进行了座谈,同时就相关提案的内容提出了相应的修改意见。出席座谈会的领导有全国政协常委、致公党中央副主席杨邦杰,致公党中央秘书长曹鸿鸣,致公党中央专委会办公室主任邱国义,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部长王增祺,致公党中央宣传部部长许怡,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副部长程向前,致公党中央参政议政部副巡视员孟繁义。

邓泽敏律师受聘担任“崇文区律师奥运法律服务小分队”队长

   2008年是奥运决战之年,为维护奥运期间的社会稳定,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有效预防和处置各类突发事件,积极妥善地化解各类社会矛盾,确保法律服务工作对奥运会期间可能出现的突发事件作出快速反应;为了避免奥运期间突发事件给崇文区区委、区政府造成被动,影响崇文区乃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形象;为了贯彻北京市委十届三次全会和全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充分发挥律师在化解矛盾中反映各方诉求的媒介作用、讲解法律法规的宣传作用、平衡利益关系的协调作用和缓解当事人情绪的疏导作用,充分发挥律师在调处疑难复杂纠纷中的专业优势,保证奥运会顺利进行,促进社会和谐与稳定。2008年3月中旬,崇文区司法局成立了由14名律师组成的“崇文区律师奥运法律服务小分队”,邓泽敏律师受聘担任队长。

邓泽敏参加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知识产权审判座谈会

   2008年5月28日上午,受北京市人大常委会的邀请,北京市律师协会指派邓泽敏等8位知识产权(专利、商标、版权、新闻出版等)专业律师,就人民法院如何开展知识产权审判工作进行座谈。

邓泽敏律师就单双号限行事宜接受《新京报》采访

   2008年9月11日,在奥运单双号结束前夕,《新京报》“时事评论”栏目就奥运后是否应该继续施行单双号及如何施行的问题,采访了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的邓泽敏律师。邓泽敏律师就单双号的合法性问题提出了质疑,同时提出:单双号限行长期化不宜硬性推行。而且,为了使限行问题不至于与法相悖,缓和社会矛盾与冲突,邓泽敏律师提出了5种解决问题的方式。

邓泽敏律师出访澳大利亚

   2008年9月26日至10月3日,应澳大利亚有关部门的邀请及北京市律师协会的指派,邓泽敏律师与北京市律师协会的另外5人前往澳大利亚访问。途径悉尼、墨尔本、布里斯本等城市及相关旅游景区。

   期间,邓泽敏律师与同行人员参观、访问了墨尔本最大的律师事务所——Mallesons Stephen Jaques及悉尼的Hicksons律师事务所。双方就自身感兴趣的问题——知识产权、产权交易、破产清算、行政法律事务、外商投资等方面进行了业务交流与沟通并合影留念。

   此外,在悉尼停留期间,邓泽敏律师与同行人员还参观、访问了澳大利亚新南威尔士州高等法院——Supreme Court of New South Wales。旁听了一个刑事案件的审理,在休庭期间与主审法官——Justice Lan G Harrison及其助理们进行了业务交流并合影留念。

邓泽敏就《万人购房能否双赢遭质疑》接受《法制晚报》的采访

   2008年10月10日,邓泽敏律师接受《法制晚报》的采访,就《万人购房能否双赢遭质疑》提出了自己的观点,同时就万人购房团应当注意的事项给予了法律风险提示。

   文章网址为:http://www.fawan.com/Article/ShowArticle.asp?ArticleID=189577

邓泽敏就机动车限行事宜接受《人民日报》采访

   2008年10月14日,在北京“五日制限行”开始实施后的第一周,《人民日报》“视点新闻”栏目以《“五日制限行”引法律争议——限行是否侵犯公民私权利?措施出台是否符合法定程序?》为题,刊登了邓泽敏律师对“五日制限行”合法性的法律判断。邓泽敏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的规定,所有权人(包括国家、集体、私人)对其依法享有所有权的机动车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即便每周限行一天,也限制了所有权人对机动车使用权、收益权的完全行使,继而使所有权人的所有权产生瑕疵,并导致机动车使用价值的贬损或降低,从法律层面来讲,“侵权”是不可回避的事实。从长远来看加大了管理成本,实际上增加了纳税人的负担。

    邓泽敏就机动车限行事宜接受天津滨海广播新闻谈话节目《城市论语》栏目采访

    2008年10月18日中午12点,天津滨海广播新闻谈话节目《城市论语》栏目连线北京,就《北京“五日制限行”限住了什么?》请邓泽敏律师向广播电台听众们阐述一下限行的合法性等问题。在长达一个小时的节目中,邓泽敏律师谈到了限行措施的合法性问题、限行措施的作用与效果、限行措施出台应当履行的程序、车主们的反应及限行的受益人与受害人、对公车限行的看法、公共交通能否缓解交通压力、公共交通能否给北京带来持续的蓝天?此外,邓泽敏律师还就北京的限行是否与国家汽车产业政策相抵触、交通拥堵与环境污染的成因、是否应该警惕奥运这种例外状态下的举措常态化等问题谈了自己的看法。

邓泽敏律师出席在北京京西宾馆召开的“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式

   2008年10月25日上午,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在北京京西宾馆隆重开幕。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中央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出席开幕式并发布重要讲话。国务委员、中央政法委副书记、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中央政法委委员、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中央政法委委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等领导出席开幕式,开幕式由司法部部长吴爱英主持。邓泽敏律师应邀出席了在北京京西宾馆会议楼礼堂举办的“第七次全国律师代表大会”开幕式。

邓泽敏律师为全市实习律师培训授课

   2008年10月27日上午,受北京市律师协会的邀请,邓泽敏律师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第十九期实习律师培训”老师,为全市实习律师授课。授课内容包括:1、中国律师行业发展历史、现状和未来及律师业务概述;2、律师与司法行政、律师协会及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关系。

邓泽敏律师荣获《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工作“突出贡献奖”》

   2008年11月3日,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市司法局报告厅召开了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工作表彰大会,受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代表近200人参加会议。  

   出席表彰大会的领导有北京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副局长王立,2008环境建设指挥部办公室秩序协调部副部长范军,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绿色家园媒体村运行团队主任助理刘颖,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副会长金山,北京市司法局副局长董春江,北京市司法局律师工作管理处处长萧骊珠,北京市律师协会会长李大进,副会长王立华、巩沙、彭雪峰、金莲淑,总监事赵小鲁,秘书长李冰如,副秘书长王笑娟、刘军。

   邓泽敏律师所在的北京市英岛律师事务所等20个集体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工作先进集体”,邓泽敏律师等30名个人被评为“北京市律师行业奥运工作突出贡献奖”。

   中国律师杂志、中国司法杂志、中国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国新闻社、北京电视台和北京晚报等十余家新闻媒体记者应邀参会。

邓泽敏律师应邀参加《投资德国法律实务研讨会》

   2008年11月7日上午,邓泽敏律师作为北京市律师协会专利法专委会副主任,应邀参加了由北京市律师协会在北京腾达大厦516会议室组织的《投资德国法律实务研讨会》。

   研讨会就以下问题进行了研讨:

   1、中资企业在德国收购企业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
   2、在德国建立和经营公司常见的法律问题和解决方案;
   3、中资企业在德国上市中常见的法律问题及解决方案;
   4、中国企业在欧洲参展时的知识产权维权问题。